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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我校出台规范会议(活动)新规

作者:摄影: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02点击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是对作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是党的作风建设理论的新发展。为深入把握“三严三实”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日前,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我校根据《新余学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新余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新余学院党政班子工作例会议事规则》、《新余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民主决策制度》和实际工作情况,出台了进一步提高会议(活动)效率若干规定,旨在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及依法决策水平,提高会议(活动)效率。

若干规定对学校会议(活动)形式、会议议题、议事程序、会议出席和列席、会议落实、参会要求等六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坚持一题一议,有议有决,通过充分讨论,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明确的决议,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决定,不搞“家长制”、“一言堂”。表决可视情况采取口头、举手、票决的方式,凡涉及干部任免事项时,由到会的党委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执行,限时办理。党政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有关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党政办负责督查,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党委、行政报告。凡经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

若干规定的出台,是践行“三严三实”的具体举措,将会进一步保证学校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保障广大教职工对重大校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完善学校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将会不断推进学校继续深化改革,克服“四风”问题,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员工办实事、办好事,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有利于推动学校内涵建设,早日实现我校建设一流应用技术大学的宏伟目标。

 

(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