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切实做好放假、寒假、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严格落实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防控措施。按照“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的原则(即“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流动、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聚集,对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校返校人员一律实行健康监测观察,对从境外国外来校返校人员一律实行跟踪闭环管理”),科学、精准、依法、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对不听劝阻、扰乱秩序情节严重者,由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安保隔离组(保卫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图书馆、食堂、校园超市、快递服务中心、商业网点员工工作期间一律佩戴口罩、着工作服上岗。师生应当佩戴口罩,挑选商品、借阅图书、领取快递时建议佩戴手套,师生不戴口罩时,应拒绝其进入。
二、切实做好重点人群排查管控。境外国外来(返)校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抵达新余后,继续集中隔离观察7天,在集中隔离第1天、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医学观察7天,在居家观察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应尽量少组织和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
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校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到达新余后立即引导其到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全程闭环管理,结果为阴性、且测温正常者,居家做好14天的健康监测。
各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及时向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有关疫情防控的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等防控要求,知情不报甚至隐情瞒报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全面加强人员聚集监督管理。一律取消聚餐,严格控制大型现场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私人举办红白喜事要严格控制规模、参加人数不超过50人。对参加人数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举办单位或组织应当制定防控方案,提前向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签订疫情防控责任状;对参加人数10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要同时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申请,并签订疫情防控责任状,经审批后方可组织举办。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人数不超过8人,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的尽量不参加。
四、有序组织学校错峰放假开学。寒假期间,各单位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各二级学院要安排师生员工分批次有序错峰离校和返校,坚持健康打卡,确保离校师生员工行程可追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籍师生员工,提倡暂不离校返乡。学校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留校学生减少不必要外出,为其制定“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并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员工寒假生活,加强对外来人员管控。各二级学院应要求返校师生员工在开学前14天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记录,并在返校时提供。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返校的师生员工还需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五、加强师生员工休假和出行管理。全校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在余过节,严禁师生员工前往境外(不含澳门地区)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全校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余,确有特殊情况要离余的,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从严审批后分别报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教职工教学工作组(人事处)、学生工作组(学生就业与事务处)备案。如发现未经批准擅自离余的,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全面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寒假期间,学校每天安排1位校领导、1名中层正职和1名工作人员进行值班,保卫、学生、各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要参照安排。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和工作特点,制定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保持“临战”状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技术准备。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动态精准及时报告有关情况,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落实各项应对处置措施。
新余学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1日